小说简介
金牌作家“财神爷的亲亲大宝贝”的优质好文,《六零:退婚后,我被军官看上了》火爆上线啦,小说主人公唐书雅苏新民,人物性格特点鲜明,剧情走向顺应人心,作品介绍:。,入目是斑驳的土坯墙,糊满旧报纸的木窗透进昏黄的光,鼻尖萦绕着一股淡淡的煤油与粗粮混合的气息。,心瞬间沉了下去。。,下一秒,无数陌生记忆如同决堤潮水,狠狠砸进她的脑海,搅得她头晕目眩。“我的老天爷……这叫什么事?”,一脸生无可恋,“堂堂二十一世纪社畜,居然穿书了?还是穿进睡前刚刷过的那本六零年代文里,成了那个同名同姓、下场惨到没眼看的炮灰女配。”,拼命回想书中剧情。原主也叫唐书雅,是个不折不扣的...
精彩内容
。,入目是斑驳的土坯墙,糊满旧报纸的木窗透进昏黄的光,鼻尖萦绕着一股淡淡的煤油与粗粮混合的气息。,心瞬间沉了下去。。,下一秒,无数陌生记忆如同决堤潮水,狠狠砸进她的脑海,搅得她头晕目眩。“我的老天爷……这叫什么事?”,一脸生无可恋,“堂堂二十一世纪社畜,居然穿书了?还是穿进睡前刚刷过的那本六零年代文里,成了那个同名同姓、下场惨到没眼看的炮灰女配。”,拼命回想书中剧情。
原主也叫唐书雅,是个不折不扣的恋爱脑。
她家在海市条件不差,父母都是正式职工,端铁饭碗、领工资,家境体面。家里还有一个比她大五岁的哥哥,唐书安,在京市当兵,具体职位没太注意,一家人把她宠得跟小公主似的。
可她倒好,一门心思扑在那个娃娃亲~苏新民身上,这苏新民对她呢?从小可没那心思,他觉得原主娇滴滴的,根本就不喜欢,这不下乡潮来了,人家干脆报名下乡了。
这傻姑娘,听说苏新民要下乡,她就瞒着全家人,偷偷报了名,一头扎进了这离家几千里的琼岛龙护大队。
结果呢?
苏新民一到这儿,转眼就跟村支书的女儿欧晓洛看对了眼。
原主最后还为了救苏新民心尖上的欧晓洛,坠进大海,喂了鲨鱼。
而苏新民和欧晓洛,转头就顺顺利利结了婚,生了娃。
后来赶上**开放,下海经商,一路顺风顺水,成了全国首富,一家人和和美美,妥妥的男女主顶配人生。
她呢?
不过是个垫脚的炮灰,连几章戏份都撑不住,说没就没了。
更让她窒息的是,原主这一死,直接拖垮了全家。
亲哥唐书安得知妹妹噩耗,心神恍惚,在执行任务时反应不及,被炮弹击中,最后只捡回几片碎衣。
唐父唐母前脚刚接到女儿葬身海底的消息,后脚又收到儿子阵亡的通知书。
白发人送黑发人,接连两次剜心之痛,两位老人撑不住,去部队领回儿子遗物,又辗转来到琼岛,抱着那包旧衣物,在她坠海的地方,纵身一跃,跟着去了。
一家四口,全因原主那点不值钱的恋爱脑,死得干干净净。
唐书雅睁开眼,眼底只剩一片冰冷的无语。
“……真是离谱**给离谱开门,离谱到家了。”
还不等唐书雅继续无语原身的愚蠢行为,门外“吱呀”一声响起,木门被人从外往里轻轻推开。
进来的姑娘梳着六零年代最常见的双麻花辫,辫梢还系着一截不起眼的蓝布条,身上穿着洗得发白的碎花褂子,一看就是同队的女知青。
对方快步走到炕边,语气带着几分真切的关心:“呀,书雅,你醒啦,头还疼吗?”
唐书雅脑子飞速运转,瞬间从原主的记忆里扒出了这个人——林春苗,和她一起从海市下来的知青,也是原主在大队里为数不多还算说得上话的人。
原主昨天就是因为撞见苏新民和欧晓洛在海边说笑,一时气急攻心,脚下一滑摔晕了过去,这才给了她*占鹊巢的机会。
唐书雅压下眼底的波澜,脸上没了往日里一提起苏新民就犯痴的模样,只淡淡开口,声音还有些刚睡醒的沙哑:
“不疼了,就是有点晕。”
林春苗见状,忍不住叹了口气:“你也是,为了苏新民把自已折腾成这样值得吗?他都跟欧晓洛走得那么近了,全村谁看不出来……”
一提苏新民,唐书雅嘴角勾起一抹极淡的嘲讽。
值得?
得了吧,现在她可不是原主,她也不会为了个不属于自已的男人把自已和全家的命都搭进去。
谁爱当*狗谁当,她唐书雅,不奉陪。
她抬眼,目光清明又坚定,一字一句清晰地告诉对方,也告诉自已:
“春苗,你放心,以后我再也不会为苏新民难过了。”
男人?***!
炮灰命运?改改改!
她现在只想好好活下去,争取早点回城,再苟到**开放,挣多多的钱,和家人和和美美过一辈子。
至于什么男女主爱恨情仇……
跟她半毛钱关系都没有!
原主也叫唐书雅,是个不折不扣的恋爱脑。
她家在海市条件不差,父母都是正式职工,端铁饭碗、领工资,家境体面。家里还有一个比她大五岁的哥哥,唐书安,在京市当兵,具体职位没太注意,一家人把她宠得跟小公主似的。
可她倒好,一门心思扑在那个娃娃亲~苏新民身上,这苏新民对她呢?从小可没那心思,他觉得原主娇滴滴的,根本就不喜欢,这不下乡潮来了,人家干脆报名下乡了。
这傻姑娘,听说苏新民要下乡,她就瞒着全家人,偷偷报了名,一头扎进了这离家几千里的琼岛龙护大队。
结果呢?
苏新民一到这儿,转眼就跟村支书的女儿欧晓洛看对了眼。
原主最后还为了救苏新民心尖上的欧晓洛,坠进大海,喂了鲨鱼。
而苏新民和欧晓洛,转头就顺顺利利结了婚,生了娃。
后来赶上**开放,下海经商,一路顺风顺水,成了全国首富,一家人和和美美,妥妥的男女主顶配人生。
她呢?
不过是个垫脚的炮灰,连几章戏份都撑不住,说没就没了。
更让她窒息的是,原主这一死,直接拖垮了全家。
亲哥唐书安得知妹妹噩耗,心神恍惚,在执行任务时反应不及,被炮弹击中,最后只捡回几片碎衣。
唐父唐母前脚刚接到女儿葬身海底的消息,后脚又收到儿子阵亡的通知书。
白发人送黑发人,接连两次剜心之痛,两位老人撑不住,去部队领回儿子遗物,又辗转来到琼岛,抱着那包旧衣物,在她坠海的地方,纵身一跃,跟着去了。
一家四口,全因原主那点不值钱的恋爱脑,死得干干净净。
唐书雅睁开眼,眼底只剩一片冰冷的无语。
“……真是离谱**给离谱开门,离谱到家了。”
还不等唐书雅继续无语原身的愚蠢行为,门外“吱呀”一声响起,木门被人从外往里轻轻推开。
进来的姑娘梳着六零年代最常见的双麻花辫,辫梢还系着一截不起眼的蓝布条,身上穿着洗得发白的碎花褂子,一看就是同队的女知青。
对方快步走到炕边,语气带着几分真切的关心:“呀,书雅,你醒啦,头还疼吗?”
唐书雅脑子飞速运转,瞬间从原主的记忆里扒出了这个人——林春苗,和她一起从海市下来的知青,也是原主在大队里为数不多还算说得上话的人。
原主昨天就是因为撞见苏新民和欧晓洛在海边说笑,一时气急攻心,脚下一滑摔晕了过去,这才给了她*占鹊巢的机会。
唐书雅压下眼底的波澜,脸上没了往日里一提起苏新民就犯痴的模样,只淡淡开口,声音还有些刚睡醒的沙哑:
“不疼了,就是有点晕。”
林春苗见状,忍不住叹了口气:“你也是,为了苏新民把自已折腾成这样值得吗?他都跟欧晓洛走得那么近了,全村谁看不出来……”
一提苏新民,唐书雅嘴角勾起一抹极淡的嘲讽。
值得?
得了吧,现在她可不是原主,她也不会为了个不属于自已的男人把自已和全家的命都搭进去。
谁爱当*狗谁当,她唐书雅,不奉陪。
她抬眼,目光清明又坚定,一字一句清晰地告诉对方,也告诉自已:
“春苗,你放心,以后我再也不会为苏新民难过了。”
男人?***!
炮灰命运?改改改!
她现在只想好好活下去,争取早点回城,再苟到**开放,挣多多的钱,和家人和和美美过一辈子。
至于什么男女主爱恨情仇……
跟她半毛钱关系都没有!